第六章 有情流轉生死的根本
1. 有情為蘊、處、界的和合者,以四食的資益而延續者。在這和合的、相續的生死流中,有情無法解脫此苦迫,可以說有情即是苦迫。
2. 究竟有情成為苦聚的癥結何在?這略有二事,即無明與愛,及我見與識。
3. 無明與愛:【雜含】(卷一○.二六六經)說:「於無始生死,無明所蓋,愛結所繫,長夜輪迴,不知苦之本際」。無明與愛二者,對於有情的生死流轉,無先後也無所輕重的。如果生死以此二(無明、愛)為因,解脫即為心解脫(由愛)和慧解脫(由無明)。但從迷悟的特點來說,迷情以情愛為繫縛根,覺者以智慧-明為解脫根本。
4. 由於愚昧-無明為愛染所繫縛,愛染為繫縛的主力,如要得解脫,非正覺不可,智慧為解脫的根本。無明與愛,以迷悟而顯出他獨特的重要性。所以迷即有情-情愛,悟即覺者。
5. 以上所說生死二本,不是說同樣的生死,從不同的根源而來。佛法是緣起論者,即眾緣相依的共成者,生死即由此二的和合而。所以經中說:「無明為父,貪愛為母」,共成此有情的苦命兒。
6. 無明與愛是各有特點的,古德或以無明為前際生死根本,愛為後際生死根本;或說無明發業,愛能潤生:都是偏約二者的特點而說。
7. 我見與識:經中又有以薩迦耶見-即身見,我見-為生死根本。其實我見為無明的內容之一。無明即不明,但不止於無所明,是有礙於智慧的迷蒙。無明屬於知,是與正智相反的知。從所知的不正說,即邪見,我見等。
8. 【雜含】(卷一二.二九八經)解釋無明說:「不知前際,不知後際,不知前後際;不知於內,不知於外,不知內外;不知業,不知報,不知業報;不知佛,不知法,不知僧;不知苦,不知集,不知滅,不知道;不知因,不知因所起法;不知善不善,有罪無罪,習不習,若劣若勝,染污清淨;分別緣起皆悉不知」。這是從有情的緣起而論到一切的無知。但無知中最根本的,是不能理解緣起的法性-無常性、無我性、寂滅性。
9. 從不知無常說,即常見、斷見;從不知無我說,即我見、我所見;從不知寂滅說,即有見、無見。
10. 其中,我見為無明迷蒙於有情自體的特徵。以人類來說,自我的認識,含有非常的謬誤。有情念念生滅,自少到老,卻常是直覺自己為沒有變化的。有情展轉相依,卻常是直覺自己為獨存的,與自然、社會無關。有情為和合相續的假我,卻常是直覺自己為實在的。由此而作為理論的說明,即會產生各式各樣的我見,如上述三見,即是「分別」所生的。
11. 佛法以有情為本,所以無明雖遍於一切而起迷蒙,大乘學者雖為此而廣觀一切法無我,一切法空。然解脫生死的真慧,還在反觀自身,從離我我所見中去完成。
12. 又有以識為生死根本的,此識為「有取識」,是執取有情身心為自體的,取即愛的擴展。
13. 四諦為佛的根本教義,其中說生死苦因的集諦就是愛。舍利弗為摩訶拘絺羅說:「非黑牛繫白牛,亦非白牛繫黑牛,然於中間,若軛若繫鞅者,是彼繫縛。如是……非眼繫色,非色繫眼,乃至非意繫法,非法繫意,中間欲貪,是其繫也」(雜含卷九.二五○經)。這說明了自己-六處-與環境間的繫縛,即由於欲貪,而欲貪為愛的內容之一。愛為繫縛的根本,也是現生、未來一切苦迫不自在的主因。
14. 如五蘊為身心苦聚,經說「五蘊熾盛苦」,此熾然大苦的五蘊,不但是五蘊,而是「五取蘊」。所以身心本非繫縛,本不因生死而成為苦迫,問題即在於愛。愛的含義極深,雖以對象種種不同,而有種種形態的愛染,但主要為對於自己-身心自體-的染著。
15. 愛又不僅為粘縛,而且是熱烈的,迫切的,緊張的,所以又稱為「渴愛」、「欲愛」等。從染愛自體說,即生存意欲的根源,有此,所以稱為有情。有情愛或情識,是這樣的情愛。
16. 由此而緊緊的把、追,即名為取。這樣的「有取識」,從執取名色自體而說為生死本,即等於愛為繫縛的說明。
17. 情愛的活動,可歸結為三種形態:戀舊與趨新、逐物與離世、存在與否定。
18. 戀舊與趨新:有情的愛著,必然表現在時間中。一切存在,必現為時間相;時間有前後兩端,依前後兩端而安立現在。經中說:「於過去諸行不顧念,未來諸行不生欣樂,於現在諸行不生染著」(雜含卷二九.八○五經)。
19. 有情由於情愛的特性,所以對過去,總是戀戀不捨,隨時執著。此顧戀過去,不是一般的記憶,而是戀戀不捨,難以放下的。對未來,卻是另一樣,即時時向前追求,總覺得未來的怎樣的好;總是不滿於固有而要求新的,並且是無限的欲求。一面回戀過去的舊,一面又拚命追求未來的新,這二者是一大矛盾。在此過未中間的現在,要離不離的染著,即緊緊的抱著不放。。過去是幻滅了,未來還在夢中,現在就是這樣的瞥爾過去。愛染不捨,到底什麼是自己?什麼是自己所有?由於情愛戀著於無常流變的現實,顧此執彼,所以構成大矛盾。
20. 情愛表現於時間的活動中,雖顧戀過去,欣求未來,染著現在,而由於時間的必然傾向,多少側重於未來的無限欲求。愛在三世漩流的活動中,一直向前奔放,所以經中有時特重於從現在到未來。
21. 逐物與離世:情愛的活動,又必然是自我的活躍於環境中。以佛法說,論到情愛的根本,應為「自體愛」,而非男女間的性愛。因有情是可以沒有性欲的,如欲界以上及以自體分裂而繁殖的一類下等生物。
22. 自體愛,是對於色心和合的有情自體,自覺或不自覺的愛著他,即深潛的生存意欲。自體愛又名我愛。有了我,我是「主宰」,即自由支配者,所以我愛的活動,又必然愛著於境界,即我所愛-對於與自我關涉而從屬於自我的欲求貪著,又稱「境界愛」。自體愛與境界愛,嚴密的說,有此必有彼,相對的分為二(我與我所也如此),是相依共存的。
23. 有情存在於時間中,故發現為過未現的三世愛染;自體愛與境界愛,可說為有情的存在於空間中。愛著有情自體,而自體必有相對的環境,所以即以自我愛為中心而不斷的向外擴展。
24. 有情愛著自體,於是對關聯自體的環境也愛著。如在家庭中,即認為我的家庭而樂著;我的身體,我的衣物,我的事業,我的朋友,我的國家,我的名譽,我的意見等愛著,也是境界愛。
25. 有我即有我所,這本為緣起依存的現實。由於有情的愛著,想自主,想宰他,想使與自我有關的一切從屬於。然而自我的自由,要在我所的無限擴大中實現;不知我所關涉的愈多,自我所受的牽制愈甚。想佔有外界以完成自我,結果反成為外界的奴隸。
26. 或者由於痛感我所的拘縛,想離棄我所而得自在。那知沒有我所,我即成為毫無內容的幻想,從何能得自由?
27. 從愛染出發,不能理解物我、自他、心境的緣起性,不能契合緣起事相,偏於自我或偏於外境,造成極端的神秘離世,與庸俗徇物。
28. 在自體愛和境界愛二者中,自體愛是更強的。在某種情形下,可以放棄外在的一切,力求自我的存在。
29. 此自體愛與境界愛,如從現在、未來二世說,即四愛:愛、後有愛,貪喜俱行愛,彼彼喜樂愛。前二者為自體愛。後二者為境界愛。
30. 愛:為染著現在有的自體愛。後有愛:是渴求未來永存的自體愛。貪喜俱行愛:是現在已得的境界愛。彼彼喜樂愛:是未來欲得的境界愛。
31. 存在與否定:平常以為愛著只是佔有的戀著,實則愛的意涵極深,不只如此。經中常說有三愛:欲愛,有愛,無有愛。
32. 欲愛:「欲」即五欲-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欲;對此五塵的貪愛和追求,是欲愛。貪著物質境界的美好,如飲食要求滋味,形式貪求美觀,乃至男女的性愛,也是欲愛之一,這是屬於境界愛的。
33. 有愛:「有」即存在,佛法以有情為本,所以每稱有情的存在為有。如三有:欲有,色,無色有。四有:生有,本有,死有,中有。有愛,即於有情自體起愛,即自體愛。
34. 無有愛:否定自我的愛。凡是緣起的存在,必有他相對的矛盾性,情愛也不例外。對於貪愛的五欲,久之又生厭惡;對於自己身心的存在,有時覺得可愛而熱戀他,有時又覺得討厭。這還是愛的變相,還是以愛為動力;如因此企求出離,還是自縛而不能得徹底的解脫。
35. 這三愛,經中又曾說為三求:欲求,有求,梵行求。梵行求,即是修遠離行,以圖否定存在的愛求。
36. 有人說:佛法是否定生命-反人生的。這是對的,也是不對。如西洋某哲學家說:「道德的目的,在於不道德」。這不道德,並不是殺人放火等惡行,是說:道德的究極目的,在使人到達超越一般的道德。佛法說了生死,說無生,也是如此。
37. 一般的人生,愛染是他的特性,是不完善的。情本的有情,含有不可避免的痛苦,有不可調治的缺陷,故應透視他,超脫他。佛法的體察有情無我無我所,不但離有愛,也要離無有愛。
38. 所以佛法說無生,不是自殺,不是消滅人生,是徹底的洗革染愛為本的人生,改造為正智為本的無缺陷的人生。
39. 這樣,無生不但無此生,更要無此不生。如佛與阿羅漢等,即是實現了情愛的超越,得到自由解脫的無生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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