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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

佛法概論C01_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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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   佛法的創說者釋迦牟尼佛,是中印度迦毘羅國王子。少年時代,享受人間的五欲。二十九歲的春天,忽然不顧社稷與家庭,踰城出家去了。從此過著謹嚴淡泊的生活,一直到八十歲。

2.    釋尊的所以出家,依【中含.柔輭經】的說法是看到貧農的饑渴勞瘠及眾生的自相殘殺及老死逼迫,產生「世間大苦」的深刻經驗與感動,又不滿當時傳統的婆羅門教與政治,於是為了探發解脫自我與眾生苦迫的大道,決定擺脫一切去出家。

3.    出家,是勘破家庭私欲佔有制的染著,難捨能捨,難忍能忍,解放自我為世界的新人。

4.    在出家修學的過程中,釋尊又有一番新的覺悟。原來當時印度流行的新宗教中,主要的為定樂與苦行二種修行。釋尊曾修學禪定,達到無所有定及非想非非想處定的境界。但覺得這還是不徹底的,不能由此正覺人生的實相。

5.    因此又到苦行林中與苦行者為伍,歷經六年的苦行,覺得這也不是正道。從克制情欲說,苦行似乎有相當的意義,但過分的克己,對於人類與自己,有何利益?

6.    因這樣否定了定樂與苦行,以敏銳的智慧,從中道的緣起觀,完成圓滿的正覺。釋尊的正覺,是從己及人而推及世間,徹悟自他、心物的中道。深徹的慧照中,充滿了同情的慈悲。

7.    釋尊是人間的聖者,這本是歷史的事實。釋尊又為即人成佛的觀念給予深刻的含義說:「諸佛世尊,皆出人間,非由天而得也」(增含.等見品)。這是說:佛是人間的正覺者,不在天上。天上沒有覺者,有的是神、梵天、上帝、天主們與他的使者。釋尊是人,不是天上的上帝,也沒有冒充上帝的兒子與使者,向人類說教。所以佛法是人間覺者的教化,也不像神教者,說經典-吠陀、新舊約、可蘭經等為神的啓示。這「佛出人間」的論題,含有無神論的情調。

8.    天上,依印度人與一般神教者的看法,是淨潔的,光明的,喜樂的;而人間卻充滿了罪惡、黑暗與痛苦。但釋尊從「佛出人間」、「人身難得」的見地否認他。釋尊認為理智的正覺,解脫的自由,在人間而不在天上。所以說:「人間於天則是善處」(增含.等見品),人間反成為天神仰望的樂土了。

9.    人生,不但是為了追求外物的五欲樂,也不只是嘗受內心神秘的定樂;應重視人間,做正覺的解脫,而勵行理智的德行。但人類的心眼,早被神教者引上了渺茫的天國,到釋尊,才把他們喚回人間。據傳說:印度的梵天-世界的創造者,為了無力拯救人間,誠懇的請佛為人類說法。印度的群神,都向釋尊請教,自稱弟子。天帝們需要正覺與解脫,反證他們的愚昧不自由。所以「智者不屬天」,要歸依「兩足尊」(人)的佛陀。

10. 釋尊出在人間,所以是即人成佛的,是淨化人性而達到正覺解脫的。釋尊是人,與人類一樣的生、老、病、死、飲食、起居、眼見、耳聞;這父母所生身,是釋尊的「生身」。同時,釋尊有超越一般人的佛性,是正覺緣起法而解脫的,這是釋尊的「法身」。由於佛性是人性的淨化究竟,所以人人可以即人成佛,到達「一切眾生皆成佛道」的結論。

11. 佛陀是自覺者。佛法由釋尊創見而流布人間,他是創覺者,所以稱為佛陀。佛陀的多聞聖弟子-聲聞,雖也能正覺解脫,與佛同樣的稱為阿羅漢,卻沒有被稱為佛陀的。所以說我們說釋尊是覺者,應重視他的創覺性。

12. 釋尊本是人,而竟被推尊為佛陀,這是因為釋尊在菩提樹下,創覺緣起法性,離一切戲論,得到無上的解脫。佛陀的所以為佛陀,在乎正覺緣起法性,這是佛陀的法身。釋尊證覺緣起法性而成佛,如弟子而正覺緣起法性的,也能證得法身;不過從因聽聞佛的教聲而覺悟來說,所以稱為聲聞。

13. 羅什答慧遠書中曾說:「如須陀洹得是法分名為初得法身,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名後得法身」。能得法身的佛弟子,是真能窺見佛陀之所以為佛陀的,所以釋尊說:「見緣起即見法,見法即見佛」。須菩提尊者的深觀法空,釋尊也推許他「先見我身」。因釋尊覺法成佛,引出見法即見佛的精義。再進,那就是「法身常在」。釋尊說: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,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」(遺教經)。法身的是否常在,依佛弟子的行踐而定。有精勤的實行者,就有現覺法性者,有能見佛陀的所以為佛陀者,法身也就因此而實現在人間。

14. 釋尊成佛後,不忘出家的初心,開始弘法工作。但釋尊完滿的自覺,為時代所限,不能徹底而詳盡的發揚,只能建立適應時機的「方便教」。方便教,糅合了一分時代精神-厭世的精神,使釋尊的究竟道受到限制,但不是毫無真實。這方便教中蘊蓄的真實道,在佛法的流行中,已大大的闡發了。

15. 釋尊是創覺者,弟子是後覺,先覺覺後覺,覺覺不已的住持這覺世的大法,要如何才有可能?這唯有組織覺者集團的僧伽。毘奈耶中說:釋尊之所以依法攝僧,使佛弟子有如法的集團,是為了佛法久住,不致於如古聖那樣的人去法滅。事實上,住持佛法,普及佛法,也確乎要和樂清淨大眾的負起責任來。這和樂僧團的創立,是佛陀慧命所寄。

16. 佛陀在自覺正法上,存在於法的體現中;在覺他世間上,存在於覺者的群眾中。釋尊:「施比丘眾已,便供養我,亦供養眾」(中含.瞿曇彌經)。這「佛在僧數」的論題,表示僧團是佛陀慧命的擴展與延續。毘奈耶中說:有如法的和合僧,這世間就有佛法。這可見,不但「僧在即佛在」,而且是「僧在即法在」。這一點,不但證實釋尊的重視大眾,更了解佛法的解脫,不是個人的隱遁,反而在集團中,連自稱「辟支佛」式的頭陀行者-隱遁而苦行的,也不許他獨住,非半月集合一次不可。人間佛陀的真精神,那裡是厭世者所見的樣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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